选条路,走下去

再见 青春 再见美丽的疼痛
再见 青春 永远的故乡

这歌词无休止地在我的脑海里回荡;像那几男几女的角色,他们的话、蹙眉、眼泪和灼灼的精神一般,久久鲜活,不肯退让。

吴狄
先从吴狄说起。吴狄是个顽固的家伙,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和好男人,他坚守传统意义上的原则的底线,不灵活,不变通;并且爱情,亲情统统得给他心里的那些条条框框让步。他活在一个只有黑色白色没有灰色的世界里,准确地说,他眼中的这个世界,和身边的人,都该是没有灰色的。这个骄傲的理想主义者,让那些看上去在世俗里功成名就的人羡慕不已,羡慕他简洁明快的生活态度,羡慕他不为生活物质金钱低下他坚韧的头。吴狄可以是一种姿势,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也可以是一种态度,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

我喜欢,他嘴角常常似有若无的一抹笑,那笑里有李晨,有王笑天,还有多年前腼腆而倔强的简宁。

伍媚
伍媚优秀得像港剧里的精英人物;有两集刻画她为了抢单子而拼的那些命,让她看上去实在是太女强人了。大家觉得吴狄配不上她,其实何止吴狄,吴魏,程峰这些年轻气盛的孩子,谁敢说配得上她?她常常做的事情是主动剥开自己的心防,展露自己多么脆弱和无助,来博取吴狄的怜爱;这其实也是一种强势,知道了吴狄泛同情心,便配合地变成一个需要被同情的人。其实大可不必,吴狄如果觉得自己配不上伍媚,他一定是真的配不上。一个在商场上无往不利的人,面对吴狄动弹不得,为了他这也改了那也改了。伍媚是个真女人,在爱情里没有方向,而吴狄就是吴狄,在职场上是吴狄,在爱情里还是吴狄,改不了的。

吴魏
吴魏就是个二愣子。打起金融战时几近癫狂地他在泡妞地时候竟然要和情敌来什么公平竞赛。爱情怎么会公平呢?要面子怎么能博得佳人心呢?他真的不该放,不该有意无意地鼓励吴狄。我相信,如果不是吴狄,伍媚会慢慢走到吴魏身边。他们有共同的方向和价值观,他们有共同陪伴的黄金岁月,他们早就是一体的了,吴魏知道,只不过伍媚还没有意识到。吴魏有一种决绝,一旦定了要做的事情,不犹豫不改变,不为道德的框架而束缚。其实他大可不必羡慕吴狄,他要的是选择的自由,而吴狄要的是内心的方向。

石小猛
看片子中几度想大嘴巴子抽他。作为一个男人,他的失败是懦弱地没有勇气维护自己拥有的东西;作为一个人,他的失败是永远把别人的价值观当成是自己的价值观。他的贫穷并不是金钱和物质上的,他是一个真正的穷人,当他把自己的悲剧归结为“女朋友被富二代兄弟抢了,我咽不下这口气,不得不报复”时,他就把自己的人生放在了一个完全被动的层次。为什么要让别人为你的悲剧人生负责?他足够幸运,他本来拥有得不少,这些让他有足够的资本在一次一次地选择中站上风;可他不知道自己有的是什么,他轻易地交换和放弃,却不知道为什么要做这些交换和放弃。

沈冰
沈冰是个好姑娘。像一棵小小的花,守着她小小的树,一起风吹日晒,落雨也不怕落雪也不怕。突如其来的变化,她不明白是为什么,但是她不埋怨不报复,用她淡淡的坚强等候。我喜欢她坚定但不虚伪,她直面自己的内心,和石小猛比起来,她自信和勇敢多了。她勇敢地选择,勇敢地守卫自己的选择。

林夏
多少观众爱林夏啊。活活泼泼的直肠子姑娘,为朋友两肋插刀,对待欺骗、背叛甚至伤害出人意料的宽容。张歆艺演得太好了,林夏本来是个直愣愣的傻妞,但是她所有傻都成为了那么可爱的事情。看到“疯子,你一定要幸福啊。”直接泪崩。林妹妹,你是个催泪弹。

程峰和杨紫曦因为是模式化的人物,所以没有很强烈的印象。一个是贫嘴的浪子回头,一个是失足的美女上岸,都是金不换的角色。

结局很妙,林夏那通没有发出去的短信,和墙上倒记的时钟。

这剧无关乎青春和成长,它说的是选择。之所以从吴狄开始写起,因为他是支柱,他是从一开始就懂得自己并且在一次又一次的打击和拥挤中,都从来没有怀疑自己选择的那一个。

Posted in 未分类 | Leave a comment

感悟

生活的痛苦,不在于阻扰与艰难,而在于孤独——一种在你经历成功的喜悦,低潮的失落,无言的尴尬或忽临的迷茫时,无法有第二个人能完整感受到这些喜悦、失落、尴尬和迷茫的,长久的孤独。

Posted in 未分类 | Leave a comment

江南

玩三国杀的时候,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很遥远的声音,从想不到的地方打过来,问我,是你吗?我说是我,那边说,哦,真的是你。
我开始时有些模糊,不记得到底是谁。他报上姓名,我想得起来,不算是深交的朋友。

他到南边呆了三年,三年后想起了在上海的我们这些人,电话一来,问我,你还在那里么;我说我早就走了,他说:你也离开了?语气里充满着不可相信,我笑着说为什么我不能。心下倒是有些开心,仿佛自己被定格为哪里的某一种记号,不得擅自分离的意思。

匆匆数语后便挂了电话,我的记忆缺被拖到了他说的三年以前。

和一个远离了数年的人,能聊的只能是那些旧人旧事。当我们一个一个地数出他们零落成泥的那时和现在,真的暗暗觉得流年偷换。
那群人,爱吃爱笑,爱闹爱叫,常常被一些很简单的东西点燃然后欢腾;大冬天地在甬景阁里香喷喷的马桥豆腐,黑三娘里红艳艳地一推可望而不可吃的酸辣泡椒,黑灯瞎火里群魔乱舞的添欢乐坛,还有那时一直飘游在耳边的一首江南。

三年不是很长的时间,只不过过去了,就回不了头罢了。

Posted in 未分类 | Leave a comment

肥胖这件事

我就是受不了自己越来越胖了!
明明每天吃得不多,但是腰上背上的肉肉就是不见少,还有一点蓄势待发的意味。是怎么搞的呢。

肥胖果然是一件困扰人的事情,往往在不知道做了什么,或者干脆什么都没有做的时候,就染上了它;待到意识到它的存在,想甩掉它,可不是一容易的事情,正是——胖来如山倒,胖去如抽丝。

雪莉姐姐的那种瘦身课程,我轻易地认定无法坚持;
每天跑个几千米的想法实在是个梦想;
吃得一少再少,徒劳无功。

我怎么办啊我!

Posted in 未分类 | Leave a comment

式微

哇,竟然有快一年没有更新过了。不行,在微博大行其道的今天,我要保持博客的活力。

现在每天用手机follow小s和蔡康永的微博,很有趣的事情,一句就是一天,自然的生活。
天涯上有帖子讨论说谁的微博好看谁的不好看,很多人说谁谁的好,谁谁的烂。觉得不好就不看呗,人家有动力写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事情,写得好不好看真不真实那是强求不来的,别执着了。

我也想过来放几张自己的照片上来, 但是有concern是也许照片照得不好影响了观众的阅读积极性,待我考虑下。

Posted in 未分类 | Leave a comment

快乐女生

超女又开始了,这次换了个马甲,叫快乐女生。
虽然我心里觉得大约没法再出现李宇春周笔畅张靓颖那种铁三角的格局,但是还是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想按照自己喜爱的顺序说说这次的几个人。


谈莉娜
十强里我最喜欢她,原因简单,美丽,自信,甜。
她和我以前的审美品位好像有些差别。我喜欢两种,如苏菲玛索,或如佩内洛普克鲁兹,她如后者。像卡门。时而艳丽时而甜美,高晓松评价她说:她站在哪里,哪里就是舞台。我真真爱极她的舞蹈和笑得欢乐的眼神,看她的表演,心情总是非常的愉悦。


李霄云
我喜欢这孩子因为她年纪不大,心思却很内敛沉稳,少有女生可以做到的。唱歌深情款款,很像贵族人家的孩子;又总有点苦大仇深的影子,大约是没落的贵族。好不容易今天选了一首轻快的《浪花一朵朵》,结果评分急转直下至倒数第二,看来她轻松的形象可远没有深沉的形象得人心。有人说她像周笔畅,我觉得周笔畅唱功比她更扎实;而她比起单纯的周笔畅来,更显得胸有千斤,情深似海。


潘辰
最开始注意到她因为她是上海MM。上周她的一首Avril的歌其实演绎得非常之好,可惜所有的评委都不买账,因为评审们有中国人的固性,对于自己不熟悉的东西一律采取排斥的态度。我欣赏她在上周的两首rock曲风遭受重创之后,今天还毅然地选择轻rock的《烦》,我喜欢她的坚持。她不错在选摇滚,她错在没有选择大家熟悉的摇滚。短短一周,她竟然意识到了这一点,今天把《烦》演绎得性感迷离,美艳绝伦。更妙在第二轮的时候用钢琴自弹唱《遗失的美好》,沉静真挚。包小柏说她既有外型又有唱功是非常中肯的。值得一提的是每次她唱快歌的时候风把她一头秀发吹得如影似魅,让人羡慕至极。


刘惜君
刘惜君的名字很美,有古典的画面感,好像有青衣女子,眉目如画,在苏堤的垂柳下,轻轻叹着“侯门一入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之类的句子。巧的是这名字和她的面貌以及声音非常协调;她声音轻柔,功力不深,但胜在清甜。眉眼浓弯,似乎眼波无限漾开了去,配着齐齐的眉毛和梅艳芳有些神似。嘴角两点酒窝也很迷人。


郁可唯
对她并没有特别的感觉,当然她也许是这是个人当中实力最强的,有化刚为柔的妙曼声音,到通灵处颇似王菲。


江映蓉
非常有感染力,开始我一直认为她和谈莉娜是一类的。后来觉得谈莉娜是太阳,她是火,仿佛可以燃烧。但我不太喜欢她的长相,很有特色,但是不够细腻。


李媛希
很难得在舞台上一直唱小甜歌可以唱到十强。她实力偏弱,但是足够快乐。


潘红樾
她的名字很好记,因为这个少见的“樾”字。音质非常好,好像还是音乐学院的高材生。只是体内总是有一股过于浓郁的竞赛之气,不轻盈欢快;像那一届的纪敏佳,实力几乎无人能及,但是非常欠缺观众缘,或者说不討喜。


接下来的曾轶可黄英我真不知道更讨厌哪个,所以不排名。
先说曾轶可,眼神里明明是混社会的人,为什么总是要装纯洁呢?
黄英,声音是不错,只是太刻意,她不知道唱歌是要有起承转合,有放有收的。她太不自信,只知道一味地放,不够足,再放。野性没有了,反而流于低味和媚俗。


最后我想叹息一下我最爱的莫辰,可是她沉得太快了。。。感觉有一些莫名的原因导致她的离开,她是非常有魅力的,应该留在台上可以给快女保证足够的收视率;实力也至少好于十强内的三到四个,过早的离开舞台,让人的心里很是不快。哎!

Posted in 未分类 | 1 Comment

两个人的事——之三:梦里花落知多少

最初相识的时候,他们还都不够成熟。
他如轻佻的男生,在路过她身边的时候唱着: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我等到花儿也谢了。
她如轻佻的女生,巧笑嫣然,目光却很少为谁停留;不为他,也不为任何的谁。



他们有美好而青涩的开始。那是一种很少的单纯的东西——现在的他们,也许遗忘了,也许不再记得拥有过。但是我知道,他们有过,那段你爱唱歌我爱笑的时光。



他轻轻捏住她的手,什么也不说,看着她;他轻轻搂住她的脚,还是什么也不说,还是看着她。
他们都以为他们能走得更远,但是他们没有。
年轻的感情,总是清澈得遭人嫉妒。他们分开了,因为一些误会。
轻巧地分开,像吹过湖面的微风,淡淡的涟漪也是似有若无的;霎那间,就不见了踪迹,好像谁也没有来过,好像谁都已经离开。



他们坦然,或许是看似坦然地,没有再给对方机会。因为那时的他们,前面有太多的机会。
他们从此分离。分离得如此容易,也许是开始得太轻易,也许是投入得还不够,也许是当时还太年轻,也许彼此不是要找的那个谁。



我叹息的,是那种心里的真实,他幼稚,她无理取闹。自此以后的他们,都懂得了宽容与大度,头脑和技巧。只是,那种信马由缰的没来由的天真,丧失了踪迹。



她也看快乐女生,刚才给我发短信说,有个快乐女生,有点像他。
女生像他?我问。



她没有回答我。其实在乎的不是像与不像,而是想与不想。
她已经有了快乐如意的生活,他也是。



我想,她怀念的,只是那段无话不说,一起做梦,争吵以后还是想要牵手的冲动。



末了,我想对她说,好了,珍惜自己的生活,别去打扰他,也别去打扰自己。

Posted in 未分类 | Leave a comment

代老师

每到考试的时候,我总会想起自己在武汉的学生生活。
其中有一个高中老师,我很喜欢的,她姓代,名若谷。是我高中在十一中借读时的英语老师。

从小到大的老师不少,英语老师我几乎个个都喜欢,但是对代老师的特别感情在于,当时我在十一中是没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像我这样的学生在当时的班上大约占到一半左右;像我们这样的学生,在大部分的老师的眼里是几乎是隐形的,我们只需要坐一个位置——有的时候坐与不坐在那里也无关紧要,在老师上课的时候只要不吵到其他同学,任凭我们做什么,是否听讲,是否做功课,有的老师是懒得劳神去关注的。

代老师在当时教我们的老师当中应该是最年轻的,有时候有小小的脾气非常可爱。在我印象中,她是所有的老师里面对于正式学生和借读的学生概念最模糊的老师。她也不以学习成绩的好坏而对同学的态度有所好恶——她作为老师是非常清楚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资质的,但是她给我们的印象始终是亲切而且公平。

两年的借读生活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在同样的环境里面人与人之间还可以分等级(之后这样的感觉又还遭受过),我想,在所有的感觉里面,不平等应该算是比较难受的一种。即不是根据你自身的表现来决定对于你的态度,而是一种“无论你做什么你也只是个不受重视的人”这种低人一等的感觉。当时的我还没有办法做到完全忽略周围人的眼光走自己的路,即使现在也没有办法做到,因此这两年的生活无论从外界环境到自己的内心时间,都是很起伏并且紧张的。

在这样的环境当中,自己也觉得不可能超过那些骄子,但是又不甘心放弃,如履薄冰地学习着,不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因为没有人对于我们的成绩作出评价。但是代老师在每次的英语课堂和测试中对于所有的学生一视同仁,使我们至少在她的课堂上能够暂时地放开那种不平等的心理,成为一个真正单纯心无芥蒂的学生,让我们觉得很开心而且有学习的动力。

我本身就喜欢英语而且英语成绩很好,但同时我也是一个很需要得到老师赏识的学生。代老师不是一个很喜欢发表主观判断的老师,我们都知道她一直在尽力地做到对学生平等,这一点已经让我们很欣慰。记得有一次,她突然对我说了一句:你还是一个学习语言很有天赋的学生。我方才知道,自己原来也不必任何十一中一个正式的学生差。

后来我在高半夜凉初透考当中英语考得非常出色,几乎接近满分,我最要感谢的就是代老师,她让我无论从感情上和知识上都在英语学习中收益颇丰。以至于后来还选了英语作为大学的专业,一直到现在毕业已经好几年,我还保持着尽量每天都要听英语的习惯,总是希望自己在英语方面能够不断进步。我想,一个人的成长,总是于自己在学生时代遇到的好的老师分不开的。

我把代老师的名字写出来就是希望她在无聊的时候也许会搜自己的名字(不知道她会不会这么无聊),能够恰巧看到这篇文章。那么我就可以趁这个机会对她说一句:代老师,谢谢你!

Posted in 未分类 | Leave a comment

坐骑

我常有很不切实际的幻想,就是看到大型猛兽希望它们能成为我的坐骑。

今天看了《走近科学》讲在祁连山附近发现了雪豹,又勾起了我对于坐骑的遐想。

我最喜欢的是碧水金睛兽,它全身青绿色,眼睛金黄色,像麒麟,但是可以上天下水,走路还很稳当,对主人又忠诚。是最理想的坐骑。遗憾的是只存在于神话当中,于是只可YY,不可实践。

其次我喜欢老虎和体积比较大的豹子。因为他们奔跑如风,周身柔软,而且浑身的毛长长的,坐在上面一定就像垫了毛毯一样,特别舒服。不坐的时候,在我身边走着,也特别拉风的!但是他们吃得太多了,成本太高,养不起。

我不喜欢马、驴一类的常见坐骑,感觉他们和人过于接近,太被驯化而丧失了灵性。

最后筛选下来觉得骆驼是个很好的candidate:吃草饲养成本低,走得慢,长得高也很拉风,而且可以用驼峰夹住我,我就不用担心会重心不稳而掉下来(如果是大象的话就有这个问题,大象太肥了,用腿夹不住)。而且骆驼的眼睛大,睫毛长,还特别漂亮。

选中了,就让骆驼成为我的坐骑吧!最好是个白骆驼,我不会饿着她的,我喜欢母骆驼。
车也不用买咯~

Posted in 未分类 | Leave a comment

两个人的事——之二:我很好

她是漂亮女生,从学生时代就是。她有精彩的高中生活,有青涩的男生从很远的地方给她寄来礼物,又被她原封不动地寄回去。那时在我们眼里是格外的浪漫。


有很长一段时间她只是很平淡地过着简单生活。她喜欢追逐与被追逐,她也不同于那些幻想丰富的女生,她有她的烟火气,漂亮而真实。


她快要结婚了,有个好男友。他是个好人,从她的朋友们见到他的第一次就这么评价。她们也欣慰她终于找到了他。


也许是老天为了弥补她,在她经历了一些不大不小的坎坷后,给了她她一直想要的安稳。
她从前可能不知道她想找什么样子的人,她只是知道她不想找什么样子的人;在兜兜转中,她渐渐清楚。

我印象深的,是那次吃饭的时候,她颇有感慨地说:原来我总觉得自己什么都不好,因为那时的人说我什么都不好;现在碰到了对的人,我才知道我没有什么不好,我很好。

Posted in 未分类 | Leave a comment